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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锦能环境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就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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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 2020 年 9 月 1 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产生固体废物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岳阳锦能环境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就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信息公开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