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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丰南区四王庄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土壤外运处置变更方案》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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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南区四王庄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场地土壤修复工程污染土壤包括未扰动土壤和扰动土壤,污染物包括重金属、有机物和氟化物。根据《丰南区四王庄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场地土壤环境修复技术方案》(以下简称“技术方案”),对0~8m范围内未扰动土壤和扰动土堆进行原地异位修复,重金属污染土壤进行固化/稳定化处理,有机污染物土壤进行化学氧化处理、重金属及有机复合污染地块进行化学氧化+固化/稳定化处理。单一有机类污染土壤修复达标后,回填至规划绿地范围。含重金属/氟化物类的污染土壤经固化/稳定化修复达标后外运处置。二噁英污染土壤直接外运处置。

       本项目技术方案编制阶段针对异位固化/稳定化修复处置土壤和二噁英污染土壤处置去向,要在出厂前进行危险废物鉴别,根据鉴别结果进行外运处置。方案中暂定唐山洁城危废处理有限公司作为异位固化/稳定化修复后土壤和二噁英污染土壤外运处置接收单位。

       项目针对含重金属/氟化物固化/稳定化修复达标后的土壤和含二噁英的污染土壤,委托青岛衡立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分别开展二噁英污染土壤和异位固化/稳定化处置土壤危险废物鉴别工作。根据鉴定结果,本项目异位固化/稳定化处置土壤和二噁英污染土壤均不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反应性、易燃性、浸出毒性和毒性物质含量毒性危险特性,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截至目前,施工单位已经完成污染土壤化学氧化处理和固化稳定化处理,处理效果均达到技术方案要求。根据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结论,同时结合地块周边可实施的土壤处置去向,编制该变更方案,本项目异位固化/稳定化修复达标土壤和二噁英污染土壤由外运填埋处置变更为外运至砖瓦厂烧结制砖处置。

       2021年8月19日,唐山市丰南惠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丰南区四王庄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场地土壤修复工程土壤外运处置变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专家论证会。专家组认为该方案科学合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修复达标后土壤外运至砖厂进行烧结制砖处置技术路线和工艺总体可行,并提出了修改建议。

       会后,唐山市丰南惠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并于2021年8月29日提交了方案复核稿。经审核,方案已按照建议修改完成,修复达标后土壤外运至砖厂进行烧结制砖处置施工科学合理,拟采取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得当,方案总体可行。